17.1.05

說給誰聽

和另一位同樣很久沒見的市場朋友聊天。
這一次她主動找我,向我討論一個問題。
就是她看到自己的男朋友和一位女人一起睡。

試問,身為正印女朋友的她那能接受?當然是分手收場。
跟著這位男朋友就歇力箍煲,結果讓我這位市場朋友矛盾非常。
她告訴我,她很愛他,可以包容他的一切,
所以他打算箍煲,她心動了。
她也告訴我,如果和他復合,她的朋友會跟她絕交。
看來,如果沒有這種威脅,大概已經復合了。

無論怎樣看,這個男人實在差勁得很,復合實在是痛苦的延續,
但深知單說道理她會不為所動,
看著她細細道出兩人如何相愛就清楚了。
老實說,看著她這樣,深感這一幕似曾相識……
結果,只好拿自己的個人經歷做例子了。

我告訴她,與其跟一個喜歡的人痛苦地一起,
倒不如放底過去,把一切美好的留下來。
故事感人又如何?她愛那個男人又如何?
事實放在眼前,這個人根本不適合你、亦不屬於你,
繼續下去只會令自己更痛苦。
以前和他曾經有過的快樂,會隨著痛苦不斷出現而漸漸淡忘,
實在……我對前度的那些甜蜜感覺,差不多忘個乾淨。

放底過去,勇敢面對未來,就是我的最後結論。
而她,好像也想通了……
但在我打完這一句後,卻有種難以形容的失落感。
心知肚明,這一番說話,除了告訴她外……
也是說給自己聽的。

要強迫自己,不再喜歡她……
明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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