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月前,收到政府的信,說我因為住在波士頓,
所以我需要覆行陪審員的工作。
一看到就搖頭苦笑,因為對我而言這絕對是一件苦差。
今天晨早起身,比上學時間還要早。
為了不想遲到,再加上今天大風大雨,所以決定坐的士。
那混漲的司機沒有在門口停下,只叫我自己進入,
卻因為這樣,讓我在橫風橫雨中兜了個大圈,
最後終於找到入口之時,已離需要報導的時間遲了十分鐘,
而且,半條褲也濕了……
去到入口,我才發現事情和我想像的大不相同。
因為我看到百多人正在排隊。
當時的我還真驚訝,難道真的有這麼多案件要審乎?
不過很快,入面的人員放了一段短片,介紹了審訊的程序。
所以我知道,我可能不必當陪審員。
看了人家的表情,做陪審團最痛苦的事情是等.等.等。
事實上我在那裡坐了兩個小時以上,無所事事。
試過把已掉進垃圾筒的報紙拿出來,玩入面的數獨遊戲,
結果只耗了二十分鐘。
最後終於進入法庭,才發現原來要找陪審團並不容易。
因為我看到很多人都向法官說出不能當陪審團的理由。
難怪這麼多人不喜歡來當陪審團,
因為要經過一輪等待,才能向法庭說幾句話,
完結後還要等所有人完成程序後方能離去。
事實上,如非時間不合,我其實也不介意當陪審團。
我面對的這件其實不屬案件,但值得探討。
控方及辯方的律師都很年輕,面上都掛上自信的笑容。
不在這裡說內容了,想知的就直接問我吧。
3 comments:
你說的,是jury duty嗎?有機會試一試真好。。。
對了。
你可有試過收信?
沒有的話你就不明白這是甚麼感覺。
當你收過以後,你可能就不會這樣想了……哈。
我都做過呀... 結果坐足一日都無選中我,一直聽歌同埋"hup"眼訓,中午lunch time仲去左Macy's Shopping ^^
下午4點就走得lu, 遲D仲有$40支票寄翻俾我添
我都算幾好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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