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.11.05

小額賠償戰(中)

直到兩點過後不久,除了咱們外,入口還站著不少人。
看來法庭同時間叫了其他需要審案的人一拼出現。

進去後,一位非穿著黑鋪,
坐的也不是法官位置的老婦人出來說話,
大至是說大家來到這裡其實可能只對一些法律不甚了解,
有些事情可以不必在法庭上決定云云……
現下之意,就是嘗試庭外和解矣。

我那位朋友及屋主雙方都同意進行庭外談判,
故此一位負責調停的人士出來叫大家坐在一房間外談判。
之後就是雙方說出各至的版本,
但很明顯,對方至少有一處地方說謊。
因為對方說曾經打過電話給我這位朋友,
說已經同意對該房間進行『維修』。
他們未說完,我還沒留意這當中的問題時,
我的朋友已經打斷說話﹐憤然說沒有收過這電話。

雙方各至說完後,調停人進行單方面對話,另一方先回避。
結果對方走後,調停人已經對咱們說:「無論怎樣看他們是錯定的了。」
因為關鍵在於屋主把其行為當成『REPAIR』,契約上不錯是合法;

但從我拍的相片來看,他們豈止修補這麼簡單?
因為他們把舊的地氈拿掉,全屋掏上新油漆,
最要命的,是把一間房變成一房一廳,中間起了一幢牆。
而且,修補的話,為何要用上兩個月時間?
還有,雙方這方面全無溝通,這樣的屋主果真無良。

基本上已經得到調停人支持,咱們已經勝卷在握。
跟著要研究的是賠償問題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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