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6.10

如果我有(下)

如果我有幾千萬,我會攪漫畫。
漫畫與足球一樣都被稱為夕陽工業,
事實的確如此,香港人多了媒介娛樂,
以前只有電視、收音機及報紙的時候,
漫畫絕對是舉足輕重。

但現在多了互聯網,網上遊戲不斷出現,
電影也經過三十多年的進步,開始走向三維,畫面狀觀。
當有極震撼的畫面出現在眼前時,漫畫相形見拙。
我喜歡漫畫,因為有時候如要學習人生道理,
以漫畫方式去表達其實乃最容易明白。

日本的少年漫畫標榜熱血看上去感到痛快,
但或多或少都會加入說教點子,引導少年未來的處世之道。
本地漫畫一直難登大雅之堂,就是本地的漫畫除了打鬥,
就是著重畫面而沒有太多內涵。

無辦法,親身經歷過喜歡本地漫畫的人根本不喜歡內涵,
即是不喜歡在看港漫的時候有太多思考。
文化沙漠其實不是說香港沒有太多藝術性質的東西,
是普遍香港人心中都容不下思考藝術的DNA。

總是希望有能力打破這個局面。
那怕是買下外國的大作品,希望令到本地漫畫有多一點的創作。
雖則我也相信,當香港人能自行製作像《阿凡達》的電影時,
漫畫將會正式走向死亡。
現在?大概是黃昏期吧……

如果我有幾百萬?很膚淺,買樓矣。
如果我有幾十萬?更膚淺,儲錢買樓矣。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