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現第二場記者會。
看了,自然要比較。
相信看過這第二場記者會的人士都不約而同覺得高下立判。
先說場地,選了在場地比較空擴的地方舉行,
不致出現大混亂,
雖則還是出現為了『搶佔較好位置』而引至的爭拗還是少不免。
而男主角出場的演說,當然也是經過細心編排,
不過他這一次和女主角所走的方向大不相同。
他是主動承認過錯,也為此作多次而鄭重的道歉。
而且,用了約六分鐘的時間交待了不少事情。
相比之下,
女主角以『以前的我很天真很傻』來企圖掩飾自己所犯過的過錯,
還是勇於面對百多綻閃光燈的男主角有氣量得多。

除了道歉,男主角也大致交待了他以後的計劃,
不管最後是否能夠套現,群眾是否接受,
至少是煞過最艱難的一關,
普遍網上論壇的反應都很正面,
甚至有留言說男主角不需要道歉,
因為相片不是由他作第一手傳出去,也是受害人之一。
不過,相信明天的傳媒未必會賣他的賬。
因為他在記者會後隨即發出公開律師信致各大傳媒,
相片是男主角本人所擁有,在未經他同意底下刊登這些照片,
乃不法行為,更會保留追究的權利。
普遍網民認為他此舉是要在退出娛樂圈前哮一筆,
因為照片帶出的影響已經發生,
現在叫傳媒禁止繼續刊登照片實屬多餘。
不過從當時人角度出發,這一步還是要走的。
這兩場記者會,實在有太多東西及人生百態能夠見識,
早晚會成為學術界教授公關技巧的一個很好例子。
實在獲益良多矣……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