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對一單新聞甚感興趣。
事緣商台兩位由皇牌主持的節目,
開了一場投票,名曰『我最想非禮的女藝人』,
題目一出,女性團體強烈抨擊,引起社會關注。
令人詫異的是有不少年青人認為題目本身並無問題,
反指女團是否批評得過火。
本來只是一般批評事件,但商台特地淨清這件事的記者會,
以『唔好意思』作為回應,結果事情一發不可收拾。
前天(香港時間星期三)電台宣佈節目停播,
兩位主持停薪留職兩個月。
事實上,不知由甚麼時候開始,香港的道德標準亦有亦無,
現在的青少年對『非禮』兩字視作等閒,
對道德觀念不知輕重,實在惹人擔心。
他們就不明白為何其他媒體說有色話題可以相安無事,
電台主持卻闖下大禍。
這是關乎尊重的問題。
我私毫看不出兩位主持對曾被非禮過的人有私毫尊重。
不過,商台也有點不近人情。
我說的不是兩位主持處罰過重。
兩個月而已,算得了甚麼。
我說的是那位看起來很像男人的女副主席。
如果我是被停職的員工,
聽到上司一句『我不是事件的發言人』來推卸責任……
這樣的團體留下來也沒有意思。
我有朋友在商台上班,他曾經說商台比其他媒體開放,
當時的我抱著懷疑態度。現在我更有信心說,
音樂,只是商台用來得人心的把戲而已。
有甚麼領導人,就有甚麼樣的節目。
上樑不正下樑歪,絕非騙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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